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渝北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的通知
渝北府發〔2025〕8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渝北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工作。
(此件公開發布)
渝北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
一、中華職教社英烈廣場
地 址:渝北區回興街道寶圣東路88號
保護級別:區級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28米處景觀樹內側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綠化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場地邊沿為界,北至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6米堡坎為界。
二、楊袁善、唐虛谷烈士墓
地 址:渝北區悅來街道會展公園內
保護級別:區級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公園草坪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公園草坪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公園草坪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公園草坪為界。
三、張倫烈士紀念亭
地 址:渝北區大盛鎮東升社區明月街2號
保護級別:區級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堡坎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墻壁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5米路沿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住宅為界。
四、隆福寺革命烈士墓
地 址:渝北區洛磧鎮洛磧村2組
保護級別:區級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206米等高線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果園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209米等高線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9米處旱地為界。
五、王樸烈士雕像
地 址:渝北區雙龍大道31號碧津公園內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堡坎圍墻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大樹內側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堡坎內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堡坎為界。
六、楊雪峰烈士紀念園(含楊雪峰同志先進事跡陳列室)
地 址:渝北區石船鎮石欄街120號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25米處公路路沿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圍墻外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圍墻外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欄桿為界。
七、抗洪搶險烈士紀念碑
地 址:渝北區統景鎮黃印村二組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5米處土坎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3米處空地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公路邊沿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3米處空地為界。
八、張仁華烈士之墓
地 址:渝北區石船鎮民利村4組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
九、楊子淵烈士之墓
地 址:渝北區大灣鎮建興村4組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
十、李澤勇烈士之墓
地 址:渝北區洛磧鎮水溶洞村6組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土坎為界;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西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便道為界;北以烈士紀念設施實際使用范圍外1米處空地為界。
十一、楊雪峰烈士墓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木耳鎮天合陵園內
保護級別:未確定保護級別
保護范圍:東以天合陵園功勛園外堡坎為界;南以天合陵園功勛園外路沿為界;西以天合陵園功勛園外路沿為界;北以天合陵園功勛園外排水溝為界。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遺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烈士無關或者有損烈士形象、有損紀念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禁止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設。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周邊進行工程建設,不得破壞烈士紀念設施的歷史風貌,不得影響烈士紀念設施安全或者污染其環境。
附件:渝北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圖則
附件
渝北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