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渝北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讀
日前,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印發了《渝北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以下簡稱《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為便于社會公眾理解和各單位執行,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關乎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部分項目存在施工質量不達標、工程進度滯后等問題,亟需引入農民參與監督機制。農民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對項目建設情況最為關心,也最有發言權。引入農民監督員參與項目建設監督,能夠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拓寬監督渠道,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的通知》(農建發〔2025〕3號)有關規定,為加強我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監管,充分發揮農民群眾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制定了《渝北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
二、主要內容
《渝北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共6部分正文。
(一)農民監督員選聘要求。介紹了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選聘主要針對高標準農田在建項目,農民監督員選聘對象的具體要求是優先選擇65周歲以下(含65周歲),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一定農田設施建設、運行管護經驗的人員,選聘數量是每個村(社區)1名進行配置、選聘流程為村(社區)推薦,鎮(街道)進行審核,報區農業農村委備案。
(二)農民監督員崗位職能。明確農民監督員職能,項目建設期間聽取群眾對項目建設與管理的建議和意見,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區農業農村委和鎮(街道)反饋,配合現場監理、區農業農村委管理人員對項目施工過程的建筑材料、工程質量進行跟蹤監督,并做好工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監理和區農業農村委報告,積極協助鎮(街道)干部做好配合服務、矛盾處理等工作,為工程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農民監督員崗位監督和管理。鎮(街道)加強農民監督員考評管理,健全退出機制,對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應及時予以清退。所在村(社區)加強對農民監督員履職情況按月開展考評工作,考評表交區農業農村委存檔,考評結果作為發放監督工作報酬的依據。區農業農村委將通過現場核查、電話核實、以人對崗等形式對農民監督員任務完成情況、上崗情況進行抽查。
(四)農民監督員崗位培訓。區農業農村委加強新上任農民監督員培訓,使其熟悉崗位工作標準和相關要求。綜合運用各類宣傳手段,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工作的宣傳報道,充分調度農民參與項目管理的積極性,推動形成農民群眾關心、支持和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良好氛圍。
(五)監督工作報酬。農民監督員的監督工作報酬根據考評結果確定,區農業農村委按照1000元/月對農民監督員進行補助,最長補助時限不超過6個月。
(六)附則。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渝北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民監督員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北農發〔2023〕5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