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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績效評估考核的獎勵只針對獲得市級考核優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含星創天地),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獲得良好的不能享受該補貼。
對2022年以來孵化載體內從業人員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據實補貼資格認證培訓費用,每個載體每年補貼額不超過2萬元。
針對市級孵化載體經申報同意后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按活動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貼,單次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含星創天地)孵化1家市級科技型企業,獎勵1000元,孵化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萬元。
對新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孵化載體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與原政策相比,《措施》主要有如下變化:一是為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相對應,認定獎勵調整為3年兌付。二是明確了國家級創新平臺創建獎勵金額,最高3000萬元。三是為強化政策協同,明確享受研發補貼政策需先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四是為支持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對技術合同登記予以獎補,最高100萬元。
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事項或同一項目,獎補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區級其他獎勵、補貼或資助。
申報企業應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規上企業。二是通過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報統。三是向稅務部門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措施》第十條,按照《重慶市渝北區高質量孵化載體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含星創天地)孵化1家市級科技型企業,獎勵1000元,孵化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萬元。
企業認定成為市級科技型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除可享受市級科技型企業1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萬元的認定獎勵外,還可申請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并獲擔保服務費全額補貼,優先支持申報科技計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