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旨在全面摸清我國“三農”基本情況,為制定和完善鄉村振興政策、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
一、開展渝北區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意義
渝北區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全面掌握本區“三農”發展實際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當前,全國農業農村發展正處在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準確摸清農業、農村、農民的新情況和新變化,對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本次普查將客觀呈現渝北區農業發展的新態勢、鄉村建設的新面貌、農民生活的新變化以及農村改革的新成效。
二、主要內容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是渝北行政區域內的以下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的內容
一是農業生產條件:主要包括農業從業人員、土地利用和流轉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等;
二是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主要包括糧食和經濟作物,肉蛋奶等畜產品,林產品、水產品等;
三是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主要包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現代設施農業、智慧農業等;
四是鄉村發展基本情況:主要包括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以及鄉村治理等;
五是農村居民生活情況:主要包括農戶家庭情況、生活質量等。
(三)普查的時間安排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普查工作分階段進行:
準備階段(2025年-2026年):主要工作是組建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完成普查區劃分及繪圖、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聘培訓、物資準備及發放,開展普查試點和單位清查等。
現場登記階段(2027年1—5月):開展普查登記、數據上報、比對復查等工作。
數據處理階段(2027年6—12月):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抽查、數據審核、匯總和評估發布等。
資料開發與總結階段(2028年-2029年):建立普查數據資料庫,進行普查資料開發應用等。
三、政策問答
1.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有什么新亮點?
答:本次普查在內容上與前三次相比有顯著拓展,既涵蓋傳統農業生產條件,也新增了具有時代特色的項目。更加注重對多元化食物供給、農業新質生產力、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等新情況的調查,全面呈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2.如此大規模的普查,如何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工作效率?
答:本次普查將廣泛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顯著提升普查的智能化和精準化水平:
一是“天空地”一體化遙感測量: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準確測量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查清設施農業狀況,如同為農業普查安上了“天眼”,極大提升了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二是采用電子化數據采集: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提高數據采集和處理的效率。
三是多元數據共享與應用:廣泛應用行政記錄和大數據,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同時,采取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長表與短表相結合的方法,旨在提高工作質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四是嚴格的質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3.全區農業普查工作由誰組織?經費和人員如何保障?
答: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渝北區人民政府設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工作,該領導小組在普查完成后即行撤銷。普查所需經費根據滿足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確保順利完成的原則,納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普查機構將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簡稱“兩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勞動報酬,保障商調人員原有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普查工作隊伍穩定和專業。
4. 作為普查對象,應當如何配合農業普查工作?
答:依法配合普查是每個普查對象的義務,所有普查對象都應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確保所提供資料真實、完整,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不得遲報、拒報普查資料。請提前備好相關證件及材料,并安排熟悉情況的人員配合詢問,以便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5.農業普查的數據安全如何保障?
答: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在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以及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也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對普查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通報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