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渝北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近日,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渝北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預案有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20年修訂頒布的《渝北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渝北府辦〔2020〕61號)難以滿足改革后的新要求,其中涉及的很多部門和單位在特種設備事故處置方面職責發生了變化,需要按照機構改革要求,對區級層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職責分工做相應調整和完善。根據《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渝府辦發〔2022〕37號)有關規定,我區組織開展《渝北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修訂工作。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重慶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版)》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征求區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形成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重慶市渝北區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四、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預案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事故分級等。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包括區級應急指揮機構和處置工作組兩個方面。第三部分,監測預警。包括監測、預警和預警流程三部分內容。第四部分,應急響應。包括信息報告、響應分級、先期處置、啟動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響應調整和終止、記錄保存等八方面內容。第五部分,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和應急評估等兩方面內容。第六部分,應急保障。包括隊伍保障、救援裝備及物資保障、通信及交通運輸保障、資金保障等四個方面內容。第七部分,宣傳培訓和演練。第八部分,預案管理與更新。第九部分,附則。包括術語解釋和制定與解釋。
五、問題解答
(一)新修訂預案與舊版預案相比有何差異?
與2020版《渝北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相比,這次預案修訂結合政府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變化,對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織指揮體系、部門職責、預警監測、應急響應等進行了更新。預案整體結構簡潔明了,且繪制了預警流程圖、信息上報流程圖、響應流程圖和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工作組職責表,讓復雜流程更加直觀,預案更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特種設備事故可劃分為幾級?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三)預警級別如何劃分?
預警級別按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等級分為四級??赡馨l生特別重大事故為一級、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為二級、可能發生較大事故為三級、可能發生一般事故為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六、名詞解釋
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特種設備因其本體原因及其安全裝置或者附件損壞、失效,或者特種設備相關人員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造成的事故。
七、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可通過渝北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