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三農”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三農”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工作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業綜合執法,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農業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道)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二)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執行地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農業企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指導災后生產恢復。
????(十)承擔農業投資管理。貫徹實施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制度。編制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議規劃,執行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政策,按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系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對外交流合作,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十五)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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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綜合協調。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公文、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目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制定機關內部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農村新聞宣傳和輿情管理,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網絡安全。負責委機關的安全、物業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及后勤服務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承擔“重慶渝北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統籌協調服務相關工作。承擔落實推進鄉村振興有關重大部署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有關工作。擬訂全區農業和農村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專項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的政策建議,組織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編制全區幫扶產業發展計劃,負責產業幫扶相關工作。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農業發展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負責農業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業對外開放工作,負責農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組織全區農業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組織開展“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農業生產情況和數據收集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分析研究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及災后生產恢復。承擔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監測幫扶科。承擔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指導脫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協調推動脫貧勞動力就業,指導開展有關技能培訓。協同推進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協調落實東西部協作工作,組織開展定點幫扶、社會幫扶,參與協調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和推進鄉村振興。承擔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工作。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重大部署和政策。
(四)農田建設科。參與地方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和投資標準制定。承擔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指導新增耕地質量鑒定工作。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及建后管護。
(五)行政審批科(科教法制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指導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相關體系建設、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農業新品種保護、種業管理和農藥管理等生產資料管理。擬訂全區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推進實施職業農民制度。組織指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品牌建設、農業展會管理和農民豐收節協調指導等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六)農村社會事務科。協調推進全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組織開展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相關工作。擬訂地方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種質資源的保護及管理,承擔外來物種管理及禁種鏟毒相關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承擔本系統財務管理職責。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財務工作及內部控制工作,承擔機關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及執行部門財政預算職責,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及執行部門財政預算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內部控制工作、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八)組織人事科。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建設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群團、民族和宗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職改、技工考工定級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職稱評聘,指導農業行業特有工種的職業技術鑒定工作。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及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