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2020年榮獲“重慶市雙擁模范代表單位”榮譽稱號。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國有資產及區屬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
(三)承擔監督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四)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區屬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五)按照法定程序對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考核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六)負責加強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經營財務監督、風險控制,完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組織對區屬國有企業進行績效考核,制訂和實施區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意見。
(七)負責組織區屬國有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監督管理全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等國有資產。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車輛及使用。
(九)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區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信訪穩定等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外宣)、政務公開、會務、檔案、保密、法治等工作。負責上級領導批示、黨委會和主任辦公會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考評考勤、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并指導國企信息化建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安全信訪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
(二)黨群科。負責機關及指導和考核區屬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民族宗教、統戰及群團工作。依照程序派出或任免區屬國有企業董事會成員、經營管理層領導人員,子企業的執行董事、經營管理層正副職領導人員。指導區屬國有企業選人用人、人才建設、教育培訓、人員管理、人事檔案、政策性人員安置工作。
(三)監管科。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綜合監管,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優化布局、結構調整、改革和重組,協助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制訂國有資本經營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區屬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并組織上交國有資本收益。負責核定區屬國有企業人員總額和薪酬,組織實施企業績效考核。負責綜合分析評價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參與擬訂企業投融資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審核撥付國有資本金投入、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監督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研究制訂區屬國有企業資產配置標準,審核審批并監督實施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評估、處置、交易、變動及產權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報告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及保值增值情況。
(四)規劃發展科。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課題,并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研究制定公司設立、改革和重組方案。審核區屬國有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優化布局、結構調整,協助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區屬國有企業人員薪酬的核定。負責國有企業招商引資協議審核。負責區屬國有企業新興產業培育、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品牌建設和企業技術、管理、商業模式等創新的綜合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