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
(一)警令處: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業(yè)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局對外聯絡和重要會議活動,承擔督辦、信訪、公文、機要、檔案、保密、績效考核、史志編撰等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全局公安隊伍建設,編制分局公安政治工作服務保障公安工作現代化行動計劃、分局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協助分局黨委按權限進行干部人事管理,負責考核局屬單位及派出所領導干部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履職履責情況;負責分局人事調配、工資福利、優(yōu)待撫恤及警銜管理等工作;負責人民警察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局公安宣傳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警務輔助人員、群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情報指揮中心:負責全區(qū)“情報、指揮、行動”一體化工作,指導基層所隊綜合指揮室業(yè)務工作;受理全區(qū)110報警,開展犯罪舉報獎勵,協調轄區(qū)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指揮調度處置轄區(qū)重大案事件;統籌全區(qū)公安情報信息工作,組織實施重大風險監(jiān)測預警,牽頭開展情報信息綜合研判,落實情報線索推送交辦、落地核查、跟蹤盯辦、反饋清零;按照市公安局工作部署,牽頭開展階段性專項工作;統籌全區(qū)公安機關視頻巡查工作,負責警力報備、勤務管理、督導檢查等工作;牽頭開展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警務保障處:負責全局經費保障、財務管理、基礎建設、固定資產、被裝、車輛管理、機關事務、政府采購等警務保障工作。
(五)紀律檢查室:負責承辦全局黨組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日常工作;受理核查全局科級及以下黨員、民警、輔警和工作人員的信訪舉報、控告投訴;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全局科級及以下黨員、民警、輔警和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全局作出處分決定人員的申訴,保障相關人員權利;按照管理權限,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分局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提出問責建議;依照有關規(guī)定,負責全局受處分人員的處分執(zhí)行、警示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警務督察支隊:負責對全區(qū)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事項進行現場督察;開展警務評議活動;維護轄區(qū)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行為。
(七)科技信息化科:負責全局公安信息網安全管理、視頻指揮調度通信保障、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管理;負責全局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負責全局科技項目的規(guī)劃、發(fā)展和技防工作;承擔全局應用系統、服務器系統、網絡系統運行維護和升級改造。
(八)法制支隊:負責全局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考評工作;負責行政案件、刑事強制措施和提請批準逮捕、移送起訴的審核工作;負責刑事復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法治宣傳、培訓、調研等工作。
(九)治安管理支隊:負責貫徹執(zhí)行治安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組織查處治安案件和由治安部門負責辦理的刑事案件,整治突出治安問題;組織監(jiān)管槍支及危爆物品、娛樂服務場所、特種行業(yè)、保安服務業(yè);指導管理集會、游行、示威,組織監(jiān)督大型群眾性活動、公共場所人員聚集活動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協調處置重大群體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組織指導全區(q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社會面治安巡邏防控;組織指導開展全區(qū)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派出所規(guī)范化建設、社區(qū)警務工作、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十)刑事偵查支隊:負責掌握分析全區(qū)刑事犯罪情況,開展刑偵類刑事案件偵辦工作,組織、指導各派出所開展刑偵類刑事案件偵辦工作;負責組織偵辦大要案件及交辦工作;負責刑事技術等工作。
(十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負責預防、打擊全區(qū)經濟犯罪案件,收集、分析和研判全區(qū)經濟犯罪活動情報,制定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和措施,提出防范工作建議;落實經濟犯罪的宣傳及預防,保障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私財產安全。
(十二)食品藥品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犯罪偵查支隊:負責掌握全區(qū)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tài)環(huán)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動態(tài),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開展對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tài)環(huán)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參與涉及食藥環(huán)森領域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
(十三)禁毒支隊:負責打擊涉毒違法犯罪;開展毒品預防教育;管理服務易制毒化學品企業(yè);分析掌握全區(qū)毒情形勢;承擔渝北區(qū)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負責維護全區(qū)道路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法律法規(guī),管理轄區(qū)車輛和駕駛人員;實施道路交通管制;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和其他交通管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監(jiān)管;接受人民群眾報警和求助;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十五)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受理、審批中國公民出境、出國證照辦理申請;受理、審批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負責外國人停(居)留管理;對違反出入境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理。
(十六)人口管理支隊:負責牽頭全區(qū)“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采集工作,組織實施居民身份證、實有人口、實有房屋管理和門樓號牌編制;負責人口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全區(qū)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七)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區(qū)網絡安全監(jiān)管和信息系統保護工作,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
(十八)內部安全保衛(wèi)支隊:指導監(jiān)督全區(qū)相關企事業(yè)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維護正常秩序,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及治安、災害事故。
(十九)校園安全保衛(wèi)支隊:負責維護全區(qū)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秩序的穩(wěn)定;監(jiān)督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檢查等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法制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清理整治工作;開展涉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收集掌握上報影響師生安全的信息;協助相關部門處理涉校違法犯罪案事件;牽頭做好全區(qū)中考、高考及其他社會考試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二十)特警支隊:負責參與處置全區(qū)各類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暴亂騷亂事件、大規(guī)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特定的巡邏執(zhí)勤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一)渝北區(qū)看守所:負責對被羈押的在押人員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員的生活和衛(wèi)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渝北區(qū)拘留所:負責對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的拘留執(zhí)行工作。
(二十三)渝北區(qū)強制隔離戒毒所:負責對被公安機關依法決定或自愿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進行收戒,提供科學規(guī)范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衛(wèi)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yè)技能培訓。
(二十四)監(jiān)察留置管理支隊:協助監(jiān)察機關做好留置看護區(qū)域和留置對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實留置看護工作勤務方案;負責留置看護隊伍的日常管理、教育訓練、檢查考核等;研究探索留置看護工作的制度機制。
(二十五)警衛(wèi)處:負責組織實施全區(qū)警衛(wèi)(保衛(wèi))勤務;做好全區(qū)警衛(wèi)基礎工作。
二、派出所
各派出所負責辦理管轄區(qū)域的一般刑事案件,協助辦理重特大案件;依法實行治安管理、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組織治安巡邏、安全防范和安全檢查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小區(qū)工作,指導建設群防群治組織,開展多層次群防群治工作;負責公共娛樂場所、特種行業(yè)、民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危險物品的治安管理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監(jiān)督管理;做好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戶籍管理、流動人口管理、人口信息管理和公安統計工作。
各派出所管轄區(qū)域及聯系電話:
(一)龍山派出所:負責管轄龍山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063684、023-67063685,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063830。
(二)新牌坊派出所:負責管轄龍溪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624119、023-6762422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511485。
(三)黃泥塝派出所:負責管轄龍塔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08411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085119。
(四)雙龍派出所:負責管轄雙龍湖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38011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3130107、023-67828138。
(五)雙鳳派出所:負責管轄雙鳳橋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80611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805765。
(六)回興派出所:負責管轄回興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456206,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193711。
(七)寶圣湖派出所:負責管轄寶圣湖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45311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453476。
(八)仙桃派出所:負責管轄仙桃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84110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841096。
(九)兩路派出所:負責管轄兩路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821220、023-67829567,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822786。
(十)悅來派出所:負責管轄悅來街道,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481419,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481222。
(十一)保稅港區(qū)空港派出所:負責管轄王家街道硚田社區(qū)、觀月路社區(qū)及木耳鎮(zhèn)舉人壩社區(qū)(物流園部分),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2190110,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169225。
(十二)木耳派出所:負責管轄木耳鎮(zhèn)(舉人壩社區(qū)內的物流園除外),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488110、023-67488079,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171156。
(十三)龍興派出所:負責管轄龍興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341121,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342399。
(十四)玉峰山派出所:負責管轄玉峰山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163225,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163225。
(十五)茨竹派出所:負責管轄茨竹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211025,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212124。
(十六)洛磧派出所:負責管轄洛磧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381975,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380003。
(十七)王家派出所:負責管轄王家街道王家社區(qū)、大屋村、玉峰山村、茍溪橋村、榮華村,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164161,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164633。
(十八)統景派出所:負責管轄統景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281304,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282412。
(十九)石船派出所:負責管轄石船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251036,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250932。
(二十)大盛派出所:負責管轄大盛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283454,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0430456。
(二十一)古路派出所:負責管轄古路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166432,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255278。
(二十二)大灣派出所:負責管轄大灣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213209,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0430462。
(二十三)興隆派出所:負責管轄興隆鎮(zhèn),線索舉報及報警電話:023-67179993,公安政務服務咨詢電話:023-6728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