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渝北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的通知
渝北發改〔2022〕55號
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渝北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的通知
相關部門:
為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服務效能,現將《渝北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工作推進機制(試行)》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渝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24日
渝北區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
工作推進機制(試行)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制度安排。為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著力破除各類市場準入隱性壁壘,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服務效能,制定本工作推進機制。
一、準入規范管理
1.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全面清理廢除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定的其他形式的負面清單,堅決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2.加強市場準入規范管理,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禁止準入事項,不得進行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許可準入事項,應當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指導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不得在辦理環節違規設立其他準入條件。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行政審批和變相設定準入障礙。
3.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部門不得對外地企業進入本地設置準入壁壘,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為企業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準入條件,確保廣大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許可等方面均享有同等市場準入條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4.相關部門應嚴格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所列事項,認真梳理市場準入類審批事項,全面清理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準入環節違規設置的隱性門檻,不在清單之內、設立依據效力層級不足的,以及存量證照(含電子證照)存在禁止準入措施中規定內容的,一律按程序取消。
二、對標調整公開
5.相關部門根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修訂情況,及時清理涉及市場準入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各類行政審批事項,依照法定程序同步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并做好落實銜接。因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而需取消或者停止執行的政務服務事項,應當立即停止受理。
6.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根據新版清單動態梳理調整本系統負責的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的管理權限、審批流程、辦理要件等信息,及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相關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查詢的便捷性。
三、準入效能提升
7.建立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與行政審批制度相銜接的機制,實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與政務服務事項、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許可事項的一一對應,負面清單信息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公開有機銜接,提高準入事項辦理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8.持續優化管理方式,嚴格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避免出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和實際審批“兩張皮”。深化“一網通辦”“全渝通辦”“證照分離”,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構建“標準統一、就近交件、協同辦理、一次辦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動實現網上可辦和全程網辦,持續推動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推進辦事結果就地立等可取。
9.依法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辦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許可準入事項具體條件、申請要件、有關要求一次性明確告知市場主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調整導致政務服務事項的法定依據、辦理程序依法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辦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會公布。
10.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辦理“好差評”工作機制,依托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制度,推動市場準入負面許可準入事項“一事一評”,實現服務事項、評價對象、服務渠道“三個全覆蓋”,以及“好差評”聯動反饋、“差評”核實整改和整改回訪“三個100%”。
11.探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用承諾制度,對守信市場主體實施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提高辦事效率。市場主體未按期履行承諾的,相關部門應當及時撤銷原行政許可,并將其失信行為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記入信用檔案,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
四、違規問題處置
12.每季度對我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排查,重點排查清理是否存在違規審批禁止準入類、許可準入類事項的問題,是否存在違規設置市場準入隱性壁壘等情況。充分利用行政執法結果、“互聯網+督查”等渠道,對掌握的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典型案例進行歸集,對違規事實清晰或已查實案例,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全面梳理、全過程追溯跟蹤,限時完成整改。
13.建立不合理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問題線索征集機制,通過信用重慶網站“不合理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問題線索”填報窗口接受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反映涉市場準入問題,核實辦理國家、市級定期匯總交辦的問題線索,并在10日內辦結,處理結果及時反饋投訴人。
14.暢通市場主體問題反映和投訴渠道,鼓勵建設市場主體投訴專門渠道和違規情況信息統一在線反饋、公開和查詢平臺,并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對外公布。通過基層走訪、企業調研、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專題調研,廣泛聽取各類市場主體和基層反映的市場準入問題。
15.建立定期排查、投訴受理、核查反饋、聯動辦理和整改督辦常態化協調機制,及時核實、處理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舉報事項。對發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其他市場準入事項和準入隱形壁壘,建立工作臺賬,逐項予以整改銷號。
五、組織實施保障
16.區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全區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籌協調,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務辦配合做好我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組織實施,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商務委、區金融辦等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行業領域內的落實。重大問題按程序報區政府研究決定。
17.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宣傳解讀,加強執行情況的跟蹤監測、自查清理。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文件、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嚴把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審查關。
18.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三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對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夯實監管責任。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