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號 ]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44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城管局
-
- [ 生成日期 ]
- [ 發布日期 ]
- 2025-03-20
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決定書(渝渝北城管罰決字〔2025〕第8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姚勤渝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
|
自然人 |
姓名 |
姚勤渝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渝渝北城管罰〔2025〕8號 | |
|
違法行為類型 |
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 | |
|
違法事實及認定依據 |
2025年01月10日16時00分,重慶市渝北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袁波,鄧小軍舉報信訪,當事人姚勤渝在重慶市渝北區某小區私自拆改公用設施(將外墻上的排污管道接入通氣管),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用設施用途,其行為涉嫌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的規定。 | |
|
處罰依據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金額 |
3700元整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3月20日 | |
|
處罰機關 |
||
|
備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