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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45
- [ 發文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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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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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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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4-03
- [ 發布日期 ]
- 2025-04-08
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決定書(渝渝北城管罰決字〔2025〕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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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姚勤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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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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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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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姓名 |
姚勤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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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渝渝北城管罰〔2025〕1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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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
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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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及認定依據 |
2025 年 1 月 10 日 10 時 00 分,重慶市渝北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瞿俊凱、鄧小軍按舉報信訪核實發現,當事人姚勤渝在重慶市渝北區某小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改為衛生間。其行為涉嫌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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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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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
罰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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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金額 |
700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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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4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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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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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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